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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版《红楼梦》剧本(算是泄露天机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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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3 12: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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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都有,与君共享,侵删!!!) 第 一 集 黛玉进府  第 二 集 金玉初识  第 三 集 淫丧天香楼  第 四 集 协理宁国府  第 五 集 元妃省亲  第 六 集 宝玉参禅  第 七 集 叔嫂染恙  第 八 集 黛玉葬花  第 九 集 宝玉受答  第 十 集 二进荣国府  第十一集 凤姐泼醋  第十二集 鸳鸯抗婚  第十三集 踏雪寻梅  第十四集 晴雯补裘  第十五集 探春理家  第十六集 怡红夜宴  第十七集 三姐饮剑  第十八集 二姐吞金  第十九集 抄检大观园  第二十集 宝玉探晴雯  第一集(总第二十一集) 诸芳流散 第二集(总第二十二集) 误窃通灵 第三集(总第二十三集) 探春远嫁 第四集(总第二十四集) 黛玉之死  第五集(总第二十五集) 贾府抄没 第六集(总第二十六集) 狱庙相逢 第七集(总第二十七集) 悬崖撒手 序   世界上的事情,发明创造,以“第一个”为贵。在红学领域,自然也是如此。谁第一个提出了以太阳为中心、行星绕日的说法并获得证实,谁赢得了不朽的荣誉和千秋万代人的崇敬。谁第一个创造了七言律体,以至谁第一个写出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千”的文学语言(当然包括着感情),也是如此。此义似属常识,并不难明。但实际上往往又不尽然。其为“不尽然”之表现,或者人家明明是可贵的第一个,他视而不见以至不愿承认;或者以为第二个也无甚了不起,甚至把首创当作“作俑”一样,加以奚落毁谤。这是一种情形。再一种则正相反,深明那“第一个”之可宝可责,可崇可敬,于是不择手段地去夺劫人家的首创权,自己忘了顾些体面。如此等等。有心之士,是能够“须问旁观冷眼人”的。然而,真正的“第一个”,任何手段都难以劫夺而去。近年来,红学界出现了不少的可贵的“第一个”,例如,第一个《红楼梦》 艺术论尝试,第一个红学史稿全帙,第一个探铁学专著,第一个新补后三十回书文。这都是引人注目的佳例。而《红楼梦》 电视剧文学剧本的全部创作,乃是这许多第一个中的更引人注目的一项成绩。它的出现,在红学史和文艺史上,都有里程碑的意义。   运用《红楼梦》 这个题材来写剧本的,那已不知有了多少了,即单就影视剧而言,也多得很,电视剧本怎么算是第一个?这话不然。《红楼梦》 电视剧本的所以成为“第一个”, 绝不仅仅在于它是“电视”剧的第一个。它的“第一个”属性,在于它是第一个全部全面性的红楼剧本,而不是象已有的那种“掐取”的片段的红楼剧本。这里面,包涵着两大重要之点,我以为是必须向读者讲明才行的,——容我试说一二。   我说“全部全面性”,第一层是指这个剧本第一次正确理解了曹雪芹的独特的结构法,突破了过去的那种单一的思想方法所导致的单一的艺术观。《红楼梦》 的结构法,大家譬喻不一,我以为当以“大小波纹回互”法和“多浅交织结网”法为最鲜豁好懂,道着了雪芹的文心匠意的独出待异之奇致。过去的剧本,正是由于不懂得这个艺术大关纽,才把《红楼梦》 弄成了一个单一的、浮浅的、瘠羸的东西。那种剧本大抵只“抓住”一个流行的常谈式的“主题’、“主线”,把什么什么都大斧砍净了,只搞那么一点儿“爱情小悲剧”(鲁迅语),这就把一部极其丰富深厚、瑰丽雄奇的《红楼梦》,生生变成了一个可怜的“佳人才子,一见钟情”式的小玩意儿——而这正是曹雪芹最反对、最要打破的俗套模式。他们看不到雪芹所表现的是一种高级得多的大悲剧,于是拿了违反《红楼梦》的那种思想和艺术当作是忠实于《红楼梦》的东西去“再现”。这部电视剧本,则第一次努力表现雪芹原著的那种特别繁富、复杂、错综、回互的大整体(大整体这三个字下面有三个着重号)。这是第一项艰巨的创始性工作。——然而事情并不是到此为止。    我说的“全部全面性”还有第二层涵意,比是雪芹的真《红楼梦》自从乾隆末年遭到程高伪续书的偷天换日以后,原著的八十回后的重要情节已然全被篡改,伪续四十回,从根本到细节都是歪曲雪芹约思想的,向来的剧本,都是沿袭了程高的伪续的那些“场景”,并且认为“好戏”正在这里,正要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大做特做。那些剧本十分欣赏那个“李代桃僵”的“掉包式”爱情小悲剧,以为《红楼梦》的“顶点”和“菁华”就在这里。这样的见解一旦定型,当然不可能另有心胸手眼。而现在这个电视剧本,却第一次敢于打破二百多年来程高所设置的坚固的枷锁,努力会试创造出一个崭新的、比较接近雪芹原著本旨的“后半部”的情节和收束。这项工作,又要有两层硬工夫:一是对红学需要真正精研深悉的学术见解,二是在已有的守旧的舆论下,需要真正的卓识和仁勇去走自己的路。前者道理易晓,后者未必尽明,这实际是有点儿“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味道,非有至仁大勇,是不会来从事这个吃力而不易讨好的工作的呢!     这样草草一说,已可见此事之难,非同一般。可是现在的这几位剧作者,毅然决然地将这个工作承担起来了。   然而,事情之难,又不止于此。听我再讲一番道理:雪芹所作,原是小说,小说是以“语文”为“手段”,供人“看(阅读)”的。《红楼梦》 的写法不同于别的小说,它最富于“咀嚼性”,即极耐人寻味,把卷披阅,本是从容之事,故可反覆寻绎,细咂滋味,——雪芹的文字,是给“细嚼慢咽”的人看的,极富于诗的手法,诗的境界。那真够得上值得“含英咀华”的最高级的笔墨。那么,当你要把这样的一部作品改变为“电视”的时候,马上就发现:电视这种现代艺术方式,专讲“镜头”和“节奏”,用俗话说,你得拿出“立体活人儿”来给人看,并且大抵“一晃而过” “转瞬即逝”。——这,矛盾可就来了,寐烦可就大了!    矛盾和麻烦,一是要想尽办法把雪芹“纸上”之“兵”都成为“屏上”之影,二是得费尽心思把雪芹“暗中交代”的传神见意的诗的表现改换成为“明告观者”的手法。这就麻烦极了。因为你得处处替雪芹重做“发挥”、“填补”、“充实”的工作。你想,这岂不是难上之难的事?谁要是说:“我有这能力。”那自然令人感觉不够谦虚;但是假如有人说:“我做不好是可以预卜的,可我愿意试试,并且竭尽微力地去试!”那么我们听了,自然不但感到欣慰,而且同时产生了敬意。   他们决心下定了,几经易稿,剧本终于拿出来了。我愿意表示:你们是好样儿的,向你们祝贺!    事情是奇妙的。上面说过,这是要将“文字”变成影像的工作。可是本书读者还是“读”者,不是“观”众。电视剧本有点儿象“两栖类”,是一种演变过渡“动物”,它既想脱离“文字”,走向影像,可又终于还是“文字”,还不是(一点儿也不是)影像。.这个文艺形式,有点儿怪气:它把自身的“可读性”拿来充当“可观性”。怪在这里,——妙也就妙在这里。   既然要具备的仍然是可读性,那自然就又“回”到了笔墨工夫造诣的问题上来!   据我看,几位剧作家都是有才之人,有才能,有文采。而他们的才华文采,又必须(必须二字加着重号)是服从(服从二字加着重号)于雪芹这位大师的风度、风格、规格的。任凭他们有多大的才能,却不许“自我膨胀”。他们的任务职责,是尽一切努力去“显现”雪芹,而不是显现“我自己”。这一点,至极要紧。他们的成功或失败,绝不取决于别的,就是取决于这一要点。    我衷心祝贺此剧的印行出版。它首先可以成为亿万人阅读《红楼梦》的好辅导老师。它向广大群众“讲解”《红楼梦》,而又不带着任何“理论条条”味儿。这本身是一种很奇特的“红学”加“红艺”的结合创造品。    此书出后,估计引起的反响是不会大小的。原书八十回以后的新写出来的剧中情节,收获结果,恐怕也将成为评论和争论的焦点之一。然而,历史是不停步的,程高伪续的那一套,尽管还有市场,但在此剧之出现这个事实面前,已经不再是“如日方中”的局面了。我非常感谢这儿位剧作者的伐山开路的勇毅的精神。记得好象是唐太宗(或是魏徵)的诗句说;“翠崖千丈合,丹嶂五丁开”。现在凿通这一座“丹嶂”的,则是“三丁”。他们比得上比不上五丁的神力非我所知,但路毕竟是又“开”出了一条。这条路的“工程质量”如何,也不是我此刻要说的题目。我要说的是:全部全面、努力试行显现雪芹原著精神意旨的电视剧本,这是第一个(第一个三字下面有着重号)。我为这个“第一个”鼓掌欢迎。   时在严寒之月(北京负6 度——负18 度),为此剧走笔,而且一气呵成。虽然写得不尽如意,也就算姑且塞责了。我屋里温度很低,已到中午,玻窗上的冰花还未销尽。而且今天是星期日,我也并不休息玩耍。这点儿诚意,或可为此劣序作借口吧。    周汝昌    乙丑小寒节日    一九八六 一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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